
溫州溫網時事新聞,費爾南多·佩雷斯說,自從30年前從墨西哥來到美國以來,美國移民官員多次到訪他的家,但他從未開過門。
“這里有規(guī)矩,我知道這些規(guī)矩,”佩雷斯用英語和西班牙語夾雜著說道。他經常在一家家得寶停車場里尋找零工,為承包商和房屋裝修者打零工。
幾十年來,全國各地的移民社區(qū)都普遍認為,除非聯(lián)邦移民官員出示法官簽發(fā)的搜查令,否則不要給他們開門。最高法院長期以來一直認為,憲法第四修正案禁止無理搜查和扣押,也禁止政府強行闖入私人住宅。
因此,移民官員被迫做出調整,在公共場合進行逮捕,這通常需要長時間在住宅外進行監(jiān)視,等待抓捕走到街上的人。
但美聯(lián)社獲得的一份美國移民和海關執(zhí)法局內部備忘錄顯示,移民官員無需法官的搜查令即可強行闖入民宅,這標志著一項重大轉變,可能會顛覆幾十年來移民所獲得的法律建議。
這一轉變正值唐納德·特朗普總統(tǒng)的政府在全國范圍內大幅擴大移民逮捕行動之際,這項大規(guī)模驅逐出境行動已經重塑了明尼阿波利斯等城市的執(zhí)法策略。
佩雷斯說,過去警員會敲門,等待片刻,然后離開。
“但如果他們要開始闖入我的房子,而我付房租——他們卻不付房租——那真是壓垮駱駝的最后一根稻草了,”他說。
大多數(shù)移民逮捕行動都是依據(jù)行政逮捕令進行的,這些逮捕令是由移民當局簽發(fā)的授權逮捕的文件。傳統(tǒng)上,行政逮捕令不允許執(zhí)法人員未經同意進入私人空間。只有由獨立法官簽署的逮捕令才具有這種權力。
目前尚不清楚該備忘錄的指令在移民執(zhí)法行動中的應用范圍有多廣。美聯(lián)社記者目睹,1月11日,美國移民及海關執(zhí)法局(ICE)官員僅憑一份行政搜查令,身著厚重戰(zhàn)術裝備,持槍闖入明尼阿波利斯一名利比里亞男子的家中。
美國康涅狄格州民主黨參議員理查德·布盧門撒爾要求國會就美國移民及海關執(zhí)法局(ICE)備忘錄舉行聽證會,并呼吁國土安全部長克里斯蒂·諾姆做出解釋。
布盧門塔爾在一份新聞稿中表示:“每一位美國人都應該對這項秘密的移民及海關執(zhí)法局(ICE)政策感到恐懼,該政策授權其特工破門而入,闖入你的家中。”
最高法院大法官約翰·保羅·史蒂文斯在1980年代表法院寫道:“非法闖入住宅是第四修正案措辭所針對的主要罪惡。”
多年來,人們通過曠工曠日持久,直到執(zhí)法人員轉移目標,從而成功躲避逮捕。一位美國移民及海關執(zhí)法局(ICE)高級官員曾將這種監(jiān)視體驗比作看著油漆慢慢變干。
7月,美聯(lián)社記者目睹移民官員看到一名俄羅斯男子進入位于加州爾灣的家中。三個小時后,該男子仍未離開,移民官員只好放棄。之后,他們又在附近的埃爾蒙特等待了更長時間,試圖抓捕一名始終未出門的墨西哥男子。兩天后,他們在一家便利店找到了他。
據(jù)2020年的一起訴訟顯示,美國移民及海關執(zhí)法局(ICE)曾嘗試一種名為“敲門談話”的手段,即隨意詢問居民是否愿意開門,以便他們回答幾個問題。該訴訟中,一位聯(lián)邦法官裁定這種做法違法。在一個案例中,他們告訴一位女士,他們是緩刑監(jiān)督官,正在尋找她的兄弟。
更多時候,移民官員只是采取等待策略——這種節(jié)奏不利于特朗普兌現(xiàn)大規(guī)模驅逐出境的承諾。
自2003年ICE成立后不久,倡導團體和對移民友好的州和地方政府就一直在不遺余力地宣傳,除非移民官員能夠出示法官簽署的搜查令,否則人們不應該為他們開門。
他們?yōu)樯鐓^(qū)舉辦了了解自身權利的培訓,散發(fā)傳單,并在社交媒體上發(fā)布視頻,教導移民如何保護自己。
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法學院移民法律與政策中心聯(lián)合主任阿希蘭·阿魯拉南塔姆曾舉辦過此類培訓,他稱這份備忘錄“相當令人不安”。
他說:“幾十年來,‘了解你的權利’培訓一直包含這些信息,即使是對自身權利知之甚少的人也會學習到這些內容,因為這可以說是第四修正案法律的首要基礎要素。他們知道要要求警官將搜查令從門縫塞進來,以便查看搜查令是由法官簽署的還是行政搜查令。”
在以拉丁裔為主的圣安娜市,近日有目擊者看到美國移民及海關執(zhí)法局(ICE)的執(zhí)法人員在街頭巡邏。幾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居民表示,他們非常清楚自己享有這項權利。育有三個孩子的赫蘇斯·德爾加多說,當?shù)匦W已向家長發(fā)放了相關信息,告知他們如果ICE上門應該如何應對。
他說:“他們給我們發(fā)了通知,讓我們不要開門,不要回答任何問題。”
另一名男子表示,他是從TikTok上學到的。
特朗普的邊境事務負責人湯姆·霍曼對提供這些信息的團體持強烈批評態(tài)度。
“他們稱之為‘了解你的權利’,”他去年在CNN上說。“我稱之為‘如何逃避逮捕’。”
備忘錄稱,如果移民官員持有最終驅逐令,他們只需憑移民官員簽署的搜查令即可強行進入民宅并逮捕移民。
警員必須先敲門,表明身份和來訪原因,并且只能在早上6點至晚上10點之間進入屋內。屋內人員必須有“合理的合法行事機會”。但如果機會無效,備忘錄指出,警員可以使用武力強行進入。
執(zhí)法部門和法律專家警告說,如果更多移民官員闖入民宅,每個人都可能面臨更大的風險。
阿魯拉南坦表示,由于“不退讓法”,許多州的民眾有權射殺入侵者,這可能導致執(zhí)法人員被槍擊,或者執(zhí)法人員在緊急情況下,因有人持棒球棍或其他物品沖向他們而開槍。此外,美國移民及海關執(zhí)法局(ICE)的記錄中經常包含錯誤的地址,這可能進一步導致沖突,甚至導致執(zhí)法人員闖入美國公民的家中。
阿魯拉南坦表示,自最高法院9月份撤銷下級法院的一項命令以來,聯(lián)邦執(zhí)法人員的激進策略一直在不斷升級。該命令禁止洛杉磯地區(qū)的聯(lián)邦執(zhí)法人員因種族、語言、職業(yè)或居住地而隨意攔截民眾。
“這只不過是沿著這條路走下去的又一步,”他說。“顯然,這將更加意義重大,因為它表明即使在自己家里也不安全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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